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和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文件精神,统筹抓好我校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纪律严明和规范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具有学术专长、较强创新能力及发展潜力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官,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
1、根据《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符合学院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含体检特殊要求),并报研招办备案。
2、拟定考生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复核。
3、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人数,组织遴选成立3个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5名评委、1名秘书、1名联络员组成,其中1名评委任组长。考前随机抽取复试小组人员与考室组合。
4、组织、指导和监督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等。
5、组织安排考生参加网络复试,严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的资格材料。
6、组织同等学力加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分等工作。
7、协调面试场地内外相关人员,安排考生有序参加网络复试。
8、对本单位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标准,签订《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保密协议书》。
9、每轮复试结束后,汇总、复核本单位考生成绩,上报拟录取、候补录取、不录取名单。
10、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与学校研招办联动,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以及防疫、保密等工作机制。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收专业 |
招生人数 |
全日制 |
备注 |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招收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业工程、金融工程、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及工科类等相关专业 |
50
|
含士兵计划2名 |
四、复试分数线
(一)我院复试分数线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线执行。
序号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类别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
学硕 |
345 |
49 |
74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分数线确定为总分190分。
(三)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左右。
五、网络远程复试准备工作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选择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以教育网Zoom视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
(一)提前与考生联系,告知考生面试系统和备用系统,至少提前二天对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和网络条件等事项进行调查和摸排,进行必要的培训,并记录考生紧急联系人电话,留存备用。事先告知考生出现断线断网故障的应急预案(见附件)。
(二)面试系统开启时,学院的面试系统二级管理员使用学校分配的账号登录后台,切换到“正式开通”模式,配置包括诚信承诺书、考生复试材料审核、考题库、考场设置等复试信息。安排专人核验考生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成考生资料审核工作。
(三)复试前,对面试系统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前测试和培训,确保熟练使用系统。安排所有复试小组进行操作培训、设备调试和模拟演练;在复试前1天安排考生按复试要求连线进行网络测试,确保每位考生设备、网络均为正常。
六、资格审查
(一)学院负责做好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将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面试系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包括正、反面)。
*2.准考证。
*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书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4.应届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5.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6.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一份。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者,须提交成绩单。
11.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各类证书等材料。
备注:以上列表中标“*”的项目必须提交。受疫情影响,考生如无法提供标“*”的项目,可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先行参加复试,待入学报到时补交审核。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在复试各环节须现场出示、确认相关证件。
七、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综合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1、综合面试的具体要求:
①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②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③复试小组评分时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评价标准,但须现场独立评分,应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以下三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及表现;
②考生对本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计算机应用及专业实践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
(2)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包括:
①英语听力测试;
②英语口语测试;
③专业英语测试等方面。
(3)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伦理等方面情况;
②所学专业以外的辅修专业、培训考证、参加科研、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参加综合面试时,按照试题库三方面内容随机抽题组卷;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大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学创成果(学科竞赛成绩、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等。
八、录取
(一)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者。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60分及格)不予录取;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校研招办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再报省教育厅考试院审批确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
十、调剂
(一)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调剂复试分数线要求。
(二)调剂考生报考专业须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业务课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初试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四)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限内,我院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及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里公布,按国家文件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我院会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开始受理调剂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将由学校研招办审核确定并公示后统一发送),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复试通知,过时未回复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我院将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十一、疫情防控
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两案十一制”等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后勤处(医务室)、保卫处等部门的工作要求,接受防疫督查和保障组的检查和指导。
对参加我院网络复试的考生,注意沟通了解考生的复试环境、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和防疫情况,给予充分的关心和指导,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按照规定分散在不同考室进行远程网络复试工作。现场突发状况按照《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十二、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巡视监督制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和监督,及时报告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问责追责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对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认真落实岗位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安全性。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考生需要在公示拟录取名单24小时内提出申诉),应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48小时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组织再次复试,并报研招办备案。复议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施。
联系邮箱:jgxyygb@xmut.edu.cn, 2020000025@xmut.edu.cn
联系电话:0592-6291638,0592-6291636
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9日
附件:断线断网故障的应急预案
教师端网络异常
l 信息中心提供学校层面的网络和软件平台的技术处理
l 更换考场教室
l 及时启动备用平台
l 及时技术抢修、排除故障,并将复试异常过程记录及录像保存
l 复试小组联络员及时启用手机Wifi连接教师机
l 及时通知学生处理结果并取得谅解
l 每个二级招生单位提供不少于2名机动评委
考生端网络故障
l 配备无线和4G中的两个因特网接入端口
l 要求具备稳定的音频电话条件
l 要求考生提供紧急联系人电话
l 考生因网络视频的带宽资源、所在地条件限制因素出现临时断网和掉线,允许重新登录系统参加面试。
l 按及时处理恢复、调整复试顺序、启动备用平台、启动电话或视频微信复试、择日再复试等顺序进行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