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暑假即将到来,为避免教职员工在假期公务活动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校纪委在此提出“九严”要求,请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知晓。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主动发现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1、严格执行学校公务出差相关行前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不予报账。
2、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规定,公务支出均需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原则上不预借现金。
3、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坚决杜绝以会议名义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
4、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6、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7、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
9、严禁借公务出差、调研期间(含出国境)携带家人借机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