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8日,在明理园7-402,学院召开了党建工作例会,全体党支部书记参会。
首先,为了对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进行检验,并督促后续继续深入学习,组织全体支部书记进行了党史知识测试,此次党史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共50题,内容涵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考试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考试现场大家都严守纪律、认真思考、严肃作答,考试结果良好。
随后,学院党委书记孙晓娟首先带领大家一起深入学习了4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版《条例》强调要坚持教育“四个为”,这是在新版的《条例》里面首次提出来的:教育要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提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明确要求。
新版《条例》贯彻了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对组织设置、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有了明确的规定。
教职工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具体职责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规定,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参与本单位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培养教育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做好思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师生的诉求,维护正当利益。
学生党支部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的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具体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程序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接着,孙晓娟书记还对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工作进行布置,并对深入开展“双报到”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布置。会上,还就校级“两优一先”推荐参评人选征求意见。
会议最后,孙晓娟强调要加强自学,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党史,悟思想,确保学习教育有成效,办实事,开新局,争取用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